各投标人: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2019年海珠区环卫设备购置项目(包组3重招)(项目编号:GDLXD19GZHG06025)的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时间
(一)澄清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P66“实质性响应条款(“★”项)响应表”中序号3内容,该条款本次采购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的,则按所投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二)澄清日期:2019年9月11日
注:原公告、招标文件与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机械化作业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新业路 57 号 |
联系人: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4377239 |
传真:020-84377239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
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传真:020-81224719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