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丫髻沙治超站(三滘)静态称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LXD18GDHG07007)的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时间
(一)更正内容:
因全国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删除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无需对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本项目删除该条款要求。
(二)更正日期:2018年8月8日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与变更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侨新村团结路8-4号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98334 |
传真:83598672 |
邮编:510095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
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传真:020-81224719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