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的委托,于2018年6月22日就2018年越秀区公安分局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及代购点用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LXD18GZHG06004)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DLXD18GZHG06004
二、项目名称:2018年越秀区公安分局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及代购点用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8,947,2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包组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维琛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2号首层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下浮率 |
包组一:日常用品 |
/ |
/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50% |
七、评审日期:2018年7月13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评审组长:刘震武 成员:官敏廷、孙枫、江晓华、李雪
八、本项目(包组一)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费,收费金额:¥37,560.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项目名称: 2018年越秀区公安分局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及代购点用品配送采购项目-(包组一) 项目编号: GDLXD18GZHG06004 评审日期: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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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35% |
35% |
3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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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 |
是 |
33.94 |
20.20 |
9.00 |
63.14 |
2 |
02 |
广州市广之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是 |
35.00 |
12.20 |
3.00 |
50.20 |
3 |
03 |
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 |
是 |
34.12 |
34.20 |
29.00 |
97.32 |
1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包组二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失败。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