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河浦涌沿线生态恢复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越发改函〔20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新河浦涌沿线生态恢复工程监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亲水步道建设、驳岸改造;绿化景观提升、大树更换;局部挑台,建设河涌两侧步道、新建步行桥;精细化改造街区环境;增加公共艺术,更换城市家具、标识系统和照明灯光系统;周边沿线重要节点、街区建设;改造提升新河浦涌沿线生态恢复和海绵城市建设,总长约2.18公里。
2.1.3 工程建设地点:新河浦涌及周边。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建安费为7374.0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2.2.3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60.01638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1.2投标人自2015年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42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6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在此期间,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有效期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00 时00分至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13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13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376688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1216房
联 系 人:姚工、谢工 电 话:020-8122471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376688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监管电话:020-37668902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第二工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