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D2101GZHG0706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1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新能源汽车教学设备采购 |
人民币18万元 |
注: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2021年 7 月 15 日至2021年 7 月 21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完成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路801号
联系方式:020-82208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1216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020-8122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0-81224718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