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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浏览量:2601 | 发布时间:2017-04-11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LXD17GZFG02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1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

预算总额

服务费提取比例(最高限值)

服务期限

白云区辖内直管房管理

650万元

25%

自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630日止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备直管房管理事务性工作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无承租采购人管辖的直管房(采购人提供的办公场所、抢险仓库及经公开途径拍租的物业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承诺不利用采购人委托管理的直管房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承诺书);

6、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412日至20175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53093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九、开标时间:201753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412日至201741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房屋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3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36340945

传真:  020-86187349

邮编: 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传真:020-81224719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