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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浏览量:1482 | 发布时间:2022-01-29

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221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2-00330

项目编号:GDLXD2201GZFG0112

项目名称: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00,000.00元,预计2022年安排4,560,000.00元,2023年安排3,040,000.00元。(以财政局最终下达的项目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0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技术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7,600,000.00

7,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3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20年或2021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供应商符合本款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9日至20222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221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2022 1 29 日至2022 2 10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供应商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完成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

3、各投标人请必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项目后续公告及备案等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64

   联系方式:020-8103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联系方式:020-8122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0-812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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