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打印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GDLXD2301GZHY0711-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打印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
四、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拟入围供应机构 |
供应期限 |
打印设备、耗材采购 |
40.00万元 |
3家 |
一年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请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夹(如需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夹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夹,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十、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6、18号 |
联系人: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9566152 |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长讯大厦四楼 |
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传真:020-81224719 |
邮编:510180 |
(三)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