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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居路道路东侧新建疏解便道(接顺芳村大道)设计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浏览量:298 | 发布时间:2025-04-24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陆居路道路东侧新建疏解便道(接顺芳村大道)设计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DLXD2501GZFC0406-1

2、项目名称:陆居路道路东侧新建疏解便道(接顺芳村大道)设计施工项目

3、预算金额:3,773,061.43

4、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4、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5、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2家(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注:(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4)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由牵头单位完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或响应供应商名称)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或牵头单位名称均可,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61430(注:14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六、 谈判时间:2025561430分。

七、 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八、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428日止。

九、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传真:020-81224719

邮编:510507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