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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用地既有建筑危房鉴定及抢险加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浏览量:343 | 发布时间:2025-10-11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用地既有建筑危房鉴定及抢险加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DLXD2501GZGC0826

2、项目名称: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用地既有建筑危房鉴定及抢险加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3,784,756.25

4、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响应供应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注:(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4)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由牵头单位完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或响应供应商名称)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或牵头单位名称均可,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 月11 日至2025年 10 17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0 220930(注:09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六、 谈判时间:20251022 0930分。

七、 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八、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10 11 日至202510 15 日止。

九、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传真:020-81224719

邮编:510507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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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