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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2017.11-2019.12)采购公告

来源: | 浏览量:3641 | 发布时间:2017-10-10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LXD17GZFG07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直管房管理事务性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812.5万元

四、服务期限:26个月(2017年111日至20191231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期内租金收缴计划

服务费提取比例(最高限值)

服务期内管理服务费总预算

服务期内直管房日常零星维修服务费用预算

预算总额

天河区辖内直管房管理

每年计划实收1300万元,两年两个月合计约2816.67万元。

15%

422.5万元

每年预算180万元,两年两个月合计390万元。

按实际发生结算,如不发生维修,不予支付。

812.5万元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不利用采购人委托管理的直管房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承诺书);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011日至201710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03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十、开标时间:20171031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011日至201710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73108

传真:020-85573108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传真:020-81224719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