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9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拘留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越财函【2018】321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邀请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以下称“供应商”)进行协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LXD18GZFG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拘留所医疗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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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
一年(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
人民币100万元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应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12 月 27 日至2019年 1 月 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 1 月 4 日10时00分(注:2019年 1 月 4 日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十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1 月 4 日10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61591
传真:020-83561591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22471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1224719
网址:www.gdlxd.net